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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府新工作规则通过 执政工作有新要求


2006/2/5 9:22:37   来源: 南宁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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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精神,市政府在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了新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则》总计11章62条,其中11章分别为《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安排布局》、《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和《附则》,对政府的执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涉及群众利益应公示或听证

    《规则》明确指出,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联审制度,逐步建立行政质询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大型项目等重大决策,由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各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事先充分协商;涉及下级政府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市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市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备案政府规章;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要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领导下基层要轻车简从

    市人民政府领导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要县区负责人到辖区分界处迎送,不吃请,不收礼。

    市人民政府领导不为部门和县区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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