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 近日,天等县出台了《天等县城镇化管理规定》,这个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要符合城镇规划对层高、层数、地面标高、立面以及与道路中心线相隔距离等方面的要求。各类电线、管线要安装整齐,不得乱拉乱接。不得随意挖掘或者占用城镇道路、广场、绿地等附属设施用地。不得擅自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清洗车辆,摆摊设点、销售。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搭建遮阳棚等附属设施,或者在临街面屋外摆摊经营、作业、展示商品。各类大货车、大客车必须在指定停车场、车位停放。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乱倒垃圾、粪便、乱弃动物尸体及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抛撒、焚烧物品等。此外,规定还明确在天等县城区内各住宅小区(含单位住宅小区)均要实行物业管理。(黄晓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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