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原名锦西市。1989年6月,国务院批准该市建立地级市,1994年该市更名为葫芦岛市。葫芦岛市是辽宁乃至东北的“西大门”,素有“关外第一市”之称。建立地级市20年来,葫芦岛市以打造现代工业城市、历史文化旅游城市和北方滨海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促进了城市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用规划绘就“关外第一市”
近年来,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形成了以概念性规划为基础、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各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延伸的规划体系,规划的龙头主导地位得到确立,宏观调控作用明显,逐渐成为政府指导和调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手段。1989年建市以来,葫芦岛城市建设坚持“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改造老区,开发新区;新老并举,统筹兼顾;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分区职能”的建设方针,先后进行了4轮总体规划的修编,解决了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和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区域的协调互补和共生。
通过20年来的规划与建设,一条条拥有现代化设施的宽敞大道取代了蜿蜒曲折的狭窄小路,一片片如茵绿地取代了脏乱差的环境,一座座漂亮的楼房取代了低矮破旧的平房。随着一批批城市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相继竣工,葫芦岛市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人口也从建市初期的23万人增长到现在的近60万人,城区面积从建市初期的28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70平方公里。连山、龙港、兴城“三位一体”的沿海带状大城区格局初步形成。
城市功能日益健全
建立地级市20年来,葫芦岛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33.3亿元。特别是近几年来,一批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强了长远发展后劲。其中备受瞩目的千万吨炼油项目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已进入国家发改委最后核准阶段,兴城核电、绥中煤炭码头等项目前期工作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市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船舶机械、能源电力为主导的四大支柱产业及产业集群,有效地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葫芦岛市的交通、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老城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取得新进展,2008年万元GDP能耗下降4.5%%,主要污染物减排在辽宁省率先实现了“双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5%%以上,居全省第一位。葫芦岛市先后荣获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殊荣,3次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跨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行列。一批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的相继实施,使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打造北方滨海生态宜居城市
葫芦岛市生态城市建设首先从环境保护做起,每一轮总体规划都把生态城市建设作为目标之一,并强化各种政策与措施。在抓企业达标排放的同时,加强产业结构调整,遏制环境污染,实现了节能减排目标这一治本之策。
葫芦岛市生态城市建设还注重循环经济的发展。2005年,葫芦岛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市。2008年,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被确立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市自2006年起连续3年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万元GDP能耗下降指标。葫芦岛生态城市建设还加大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利用沿海丰富的风能开展风力发电以及推广太阳能的利用。生态城市的建设,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大城市绿化和河流治理。城市绿化建设将葫芦岛文化与山水园林城市融合于园林绿化建设中,重视景观效果,提升绿化品位。到2008年,全市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744公顷,绿化覆盖率53.46%%,公共绿地面积513.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3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95%%,成为东三省第三个国家园林城市。
建立地级市之初,葫芦岛市城市规划就把城市定位确定为宁静、舒适、休闲、快捷、方便、尺度宜人、个性豪放的宜居城市。经过20年来的建设,这一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沿海滨一字展开的带状组团式城区格局,中间以绿带、河流、自然山体等划分,结构清晰,实现了与外界快速沟通的可能。每个小区配置的集中绿地加上城市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广场和公园,构成了城市的“会客厅”,使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能够有机地交融,凸显了城市的包容与大度。为了更好地彰显城市个性,葫芦岛编制了城市色彩和风貌规划,这为葫芦岛的个性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胡春明 吴小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