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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安排专项基金 南宁“领工资”农民将达百万


2006/2/17 8:49:29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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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更多的农民成为“领工资”的劳动者,走上脱贫致富之路,从2006年起,南宁市将每年安排专项基金,到2010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万人,并在现有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万人的基础上,新增转移就业52万人,实现10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劳动力转移分“三步走”

    从2006年起,南宁市将每年安排“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基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力市场建设等方面的开支。到2010年,全市每年开展转移就业培训20万人,其中在2006~2007年以及2008~2009年,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将分别达到8万以及11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30%、35%以上。

    2010年,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4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免税

    南宁市还将实施“凤还巢”工程,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到2010年,全市将会建立20个返乡创业基地,带动和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据了解,这些返乡创业人员还能得到实质性的优待。新政策规定,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兴办生产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后,3年内可免征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自主创业减收30%管理费

    打工难,创业更难。对自主创业的农民,新政策也将给予极大鼓励,使他们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新政策同时要求,各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农民自主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加大农村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投入力度,对自主创业农民进行融资服务。

    申请进入各类市场经营的农民个体经营户,工商部门应优先受理、办照和安排摊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管理费也减收30%。

    此外,到2010年,南宁市将以六县为重点建立1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建设、扶贫、教育、农业等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劳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以六县为重点,兼顾各城区乡镇,抓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加工、优质米生产加工、水产畜牧养殖加工、水果生产加工、桑蚕种养加工、竹芒草编织加工、茉莉花(茶)生产加工和食品加工等职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自主创业的质量。(记者龚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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