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地处粤东北山区,是最具代表性的客家人聚居地,享有“世界客都”的美誉。她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绿色环保标志城市和中国十大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之一,也是著名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全市总面积1.5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03万人,辖8个县(市、区)。梅州文风鼎盛、生态优美、资源丰富、英才辈出,近代以来,先后涌现出了227名大学校长(书记)、473名将军、22名中国两院院士,是文化悠久的一方厚土、投资创业的一方热土、适宜居住的一方乐土。
近年来,梅州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实施“生态梅州”战略和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深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城市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08年底,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64%%,城市绿地率达到36.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9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山水相依,错落有致,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和谐秀美”的园林城市格局。
严密组织领导争创园林城市
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梅州市坚持把“创园”作为优化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乡的民心工程来抓,得到了全市上下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从2003年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梅州市每年的市委全会、市人大会议都把“创园”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刘日知、市长李嘉亲自参加会议并作部署;市委、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制定了《梅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创园”工作。李嘉市长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创园”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园”工作,并现场视察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为“创园”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梅州市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围绕创建目标,制定了《梅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把7类43大项143小项创建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实行“创园”工作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梅江区、梅县也同步开展了创建活动,全市上下形成了“市区联动、市县同创、整体推进”的创建局面。
三、提高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梅州市制定出台了《梅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梅州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梅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梅州市还专门制定了“创园”宣传方案,举办了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城区绿地认建、认种、认养活动,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营造了全市上下人人参与“创园”的浓厚氛围。
突出客家特色推动绿色崛起
梅州市坚持把“创园”作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推动“创园”与建设“三名城”(生态名城、文化名城、平安名城)紧密结合,与建设绿色现代产业基地紧密结合,与提升世界客都形象紧密结合。
一、精心抓好规划设计。梅州地处山区盆地,周围山地环绕,梅江呈“U”字型穿城而过。该市充分利用这一良好的自然环境,强化山水园林城市的格局,以优美的自然生态为依托,把城市园林绿化和世界客都规划建设相结合,编制完成了《梅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年~2020年),并纳入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今年,梅州市又启动了《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概念性规划和《梅州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打造具有浓厚客家韵味、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城市。在城市的园林规划建设中,梅州市坚持“寓文于园”,注重传承和发扬厚重的客家文化,形成了具有浓郁客都特色的城市园林。近几年来,该市积极推行绿化设计招标,主要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全部实行了公开竞标。如院士广场、客家公园等项目规划设计中,邀请了国内多家设计单位参加竞标,使园林设计更具时代性和艺术性,体现浓厚的文化气息,提升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和品位。
二、积极建设生态名城。梅州市把加强生态建设作为成功“创园”的重要抓手,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通过加强梅江、韩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治关闭木材加工企业等措施,切实巩固和提升梅州的生态优势。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实现有效的减排能力,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正在被顺利推进,梅城饮用水源水质达到优良标准,全市主要江河水质达到Ⅱ—Ⅲ级标准,梅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切实保护人文景观。名人故居、历史名园反映了客家人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渊源。在“创园”过程中,梅州市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着力做好古典园林和历史名园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对人境庐(黄遵宪故居)、千佛塔、东山书院、梅州学宫等文物建筑,不断进行维修、整治和周边绿化美化,使园林绿化与人文景观和谐融和在一起。该市还出台了《梅州市保护客家古民居的若干意见》和《梅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全市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和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卡保护,特别是进一步扩大了古树保护范围,将有较大保护价值的50年~100年大树作为古树后备资源进行保护。梅州市对全市163处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都划定了保护范围,作出了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落实了专门的机构和专人管理。
四、大力倡导节约创建。梅州市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充分利用山、江、城等自然资源,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探索出一条符合本市实际、投资少、见效快的特色“创园”之路:一是充分利用地形地貌条件,按照保(护)建(设)并重的原则,重视保护景观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植被资源。如沿着梅江,自然形成了一些湿地,该市通过保护湿地中原生态的植被,形成了梅塘湿地公园;加大城市建成区内“就山建园”的公园绿地建设改造力度,按照《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加快百岁山公园、泮坑公园和梅花山公园的建设改造进度,使其成为城市的绿肺,市民健身、休闲的重要场所。二是在园林绿化过程中,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垂直绿化等形式,坚持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拆墙透绿,将各类空地、墙体、桥墩、屋顶等进行绿化,丰富立体植物景观,有效利用城市空间。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坚持以乔木为主,乔、灌、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原则,丰富城市园林景观的生物多样性,增加城市生态群落的稳定性,并且节约了大量资金。三是在资源再生技术利用方面,通过利用枝叶粉碎机对树叶及枯枝进行粉碎,成为自然、生态、循环的化肥原料,实现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梅州市大力推进节水园林绿地建设,充分利用梅江河水进行灌溉,特别是新建的亲水公园和江南东片带状公园,还建设了河水灌溉系统,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
山清水秀江景美绿地广场四季花
在“创园”过程中,梅州市努力克服资金、绿化、整治等诸多矛盾,千方百计化难点、解热点,加快推进创建进程。
一、积极筹措创建资金。梅州市充分发挥侨乡优势,通过召开在外人士座谈会、海外联谊会等措施,借助民力,依靠外力,积极引进华侨资金,与海外侨胞共建绿色家园。近年来,梅州市共筹集社会资金23亿元,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其中,近3年来华侨共捐资3亿多元兴建城市基础设施,叶剑英纪念园、客家公园、院士广场建设就筹集侨资1亿多元。
二、奋力开展“一江两岸”改造工程。梅江是梅州的母亲河。上世纪90年代前,梅江两岸到处是荒滩土堤、杂草丛生、水患不断,1993年以来,梅州市下大决心改造梅江“一江两岸”,经过10多年的建设,梅江堤岸达到抵御百年一遇洪水的标准,沿江周围筑起近4平方公里的人工湖,湖、堤、路、桥、灯相互映衬,沿岸建筑与园林绿化完美融合,形成了集景观、防洪、排涝、交通为一体的亮丽风景线。2003年,梅江“一江两岸”改造项目荣获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三、大力实施绿化工程。近年来,梅州市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深入开展“绿满梅州”行动,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2003年的31.50%提高到42.64%,城市绿地率从2003年的29.23%提高到36.23%。一是精心建设城区公园。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梅州市先后新建了亲水公园、客家公园等3个公园和10个小游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03年的9.25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11.69平方米。二是高标准抓好城区干道绿化。该市对城区道路绿化带进行改造,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乡土树种,形成了“一路一品、一街一景”的独特的街道景观。至2008年底,市区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93%。三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居住区绿化建设。梅州市出台了《梅州市区园林单位(小区)评审办法》,掀起绿化城市、美化家园的热潮。梅州城区有20个小区被评为“园林式小区”,102个单位被评为“园林式单位”,其中鸿都花园、金雁花园2个居住小区被评为“广东绿色住区”,嘉应学院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四是该市积极开展拆墙透绿工作。按照《梅州城区拆墙透绿增加绿地工作实施方案》,梅州市区共拆除实体围墙1610米,市区干道沿街单位均建设绿篱或通透式围墙。此外,梅州市还积极发展苗圃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各类苗圃20家,生产绿地81.81公顷,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02%。
改善人居环境实惠梅州百姓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近3年来,梅州市先后投入资金近30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投资近8亿元、占地66.7公顷的东山教育基地的建成,使昔日工业重污染区成为了今日的人文秀区和梅城的璀璨明珠。在城区道路方面,梅州市已经形成了较为通畅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目前,市区道路总长达413.3公里,道路总面积623.86公顷,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15.83平方米。在街道照明方面,梅州城区路灯总数达2万多盏,照明的档次和标准有了较大提高。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梅州城区燃气普及率约92%%,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1.2标台;用水普及率95.45%%。该市大力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现有公厕177座,每万人拥有公厕4.49座。2008年,梅州公厕建设管理模式荣获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梅州市规范管理城市广告,出台了《梅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杜绝主次干道乱设广告牌的现象。该市建立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管支队、绿地管理单位3级监管网络,将园林绿化纳入城管支队日常执法范畴,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执法工作,切实保护园林绿化成果。
三、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梅州市筹集资金30多亿元,实施了江南东片等一大批旧城区和城中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2008年,全市共投入3073万元用于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1100万元,新建经济适用房110套;廉租房建设投资1973万元,建设廉租房264套,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目前,城区11.5万人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如今的梅州,江水依依、绿树葱葱,绿中城,城中水,碧水蓝天的美丽画卷,不禁令人陶醉其中。秉承“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梅州精神,梅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全力打好攻坚战,争取早日跨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