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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9个网点可缴房屋契税 4月1日起将征滞纳金


2006/2/24 10:15:0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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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房屋契税,南宁市财政局在原有的7个征收网点基础上,近日新增了2个征收网点。同时,南宁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按时缴纳房屋契税的通知》提醒广大购房的市民,延期办理契税的最后纳税期限为2006年3月31日,希望应纳税的市民抓紧时间按时缴纳。

  据了解,需缴纳房屋契税者为在南宁市已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且未按期纳税的市民。从4月1日起,未缴纳房屋契税的将开始加征滞纳金,同时,在2005年5月31日前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房屋单套(栋)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将不再享受税率减半征收照顾。

  相关链接:

  9个契税征收网点东葛路129号南宁市财政局征收点;园湖建政路口永华大厦房产中心征收点;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的青秀区仙葫征收点;衡阳西路11号的西乡塘区征收点;共和路99号的兴宁区税务代征处;大沙田金沙大道农行的良庆区征收点;星光大道7-1号泰富大厦的江南区征收点;科园大道49号的高新区征收点;青山路19号的青秀管理区征收点。(唐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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