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池州市主城区绿化、亮化、广告设置出新规


2009/11/11 14:43:15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颜色: 绿 】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近日,由池州市建委提出方案,市政府研究通过对主城区绿化、亮化、广告设置出台新的技术规定。

      主城区临街绿化方面:绿地面积:不小于临街广场面积的30%;植物配植:要求乔、灌、草结合,以栽植大树为主,树形要好,并选择本地长势良好的乡土树种;大树规格:胸径大于20cm(土球以上1.3m处量),树形优美、树干通直,第一自然分枝点高于2.8m,树冠修剪后冠径不小于2m;临街绿化广场应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报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主城区亮化方面:亮化风格,以静态照明为主,动态照明为辅;实行亮度分区,其中重要区域以平天湖旅游度假区,百荷公园--清溪河景观带、白洋河景观带,杏花村文化园、池州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城市“四横五纵三环”主干路网、特色街、步行街、商业街为重点。主城区范围内其它区域为次要区域;照度(照度单位lx),重要区域主要建筑照度必须达到150勒克斯;主色调,滨水建筑物(指清溪河、白洋河):分段以蓝色和米黄色为主色调。主次干道、特色街、步行街、商业街、专业市场:以米黄色和白色为主色调。公园广场等景观空间:山体、树木以绿色为主色调,以白色、米黄色、紫色为点缀;其间的亭 、台、楼、阁以米黄色或白色为主色调。桥梁:以白色为主色调。广告与标识:根据背景和载体的需要确定主色调;新建建筑亮化工程要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报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主城区建筑广告设置方面,沿路(街、水)建筑设置商业招牌、广告,必须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设置招牌、广告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凡未设计招牌、广告位或设计的方案未经过规划委审定的建筑不予零星审批设置。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