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地处滇中,东接红河,南连普洱,西邻楚雄,北靠昆明,素有“云烟之乡”、“花灯之乡”、“聂耳故乡”的美誉。全市面积1.53万平方公里,辖1区8县,总人口21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2.7%。境内地形、地貌多样,立体气候特征明显,铁、铜、镍、磷等矿产资源富集。云南九大高原湖泊,玉溪拥有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阳宗海“三湖一海”,其中抚仙湖系全国第二深淡水湖,占全国淡水湖泊水资源的9.16%。
2003年,云南省政府确定把玉溪建成“三湖”生态城市群的目标。为抓好贯彻落实,玉溪市委、市政府毫不动摇地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和环境优先,以“三湖一海”保护治理为重点,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以中心城区生态城市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并明确提出了把玉溪建成最适宜人居住的生态城市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此,玉溪市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放在经济社会的突出位置,细化措施办法,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推进“创园”工作。2006年,玉溪市荣获云南省园林城市称号。目前,玉溪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5%%,绿化覆盖率达到4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创园”工作
玉溪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2005年,他们确定了分阶段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目标,2006年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查后,立即把工作重点放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上来,全力推进“创园”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玉溪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玉溪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创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园林绿化管理局和城建监察支队,落实人员、经费、责任,进一步强化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围绕“创园”目标体系,建立“创园”工作目标责任制。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和“创园”动员大会等会议,加强工作研究,推动了“创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出台了《玉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玉溪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玉溪市园林绿化植物栽培工程技术规范》、《玉溪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等13个城市绿化规定和技术性文件,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措施办法更加有效,为扎实推动各项园林绿化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近3年,中心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和维护资金逐年增加,总投入分别达到15亿元和8827万元。随着科研投入逐步加大,玉溪市园林科技队伍不断壮大,并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
坚持科学规划,强化城市绿线管理
玉溪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完全置于规划的科学指导和严格控制之下。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按照“两山(红塔山、玉枕山)两河(玉溪大河、东风大河)、南北分工(向南发展工业区、向北发展居住区)”的生态城市发展框架,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与景观特色,丰富文化历史底蕴的完整城市绿地系统”作为规划目标,完成了《玉溪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规划实施以来,形成了与“三乡”文化特色相结合、突出优势产业特点、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玉溪市还编制完成了《玉溪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优先发展乡土树种和珍稀濒危植物,推动了植物多样性规模按比例发展。
二是强化绿线管理。依法保障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红线、生态绿化绿线、水源河道保护蓝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名胜古迹紫线、高压走廊黑线管理制度,严把项目的规划选址关,实施“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实行园林绿化审批一票否决,几年来都未发生非法侵占绿地和破坏绿化成果等现象。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一定比例实施配套绿化,各类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达到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三是加强景观保护。对城市周边的东风水库景观区、九龙池风景名胜区、白龙潭风景区等进行植被保护、封山育林、补植抚育,维持原有的自然风貌;高度重视地方文化的保护开发,突出“三乡”文化特色,自2005年以来,投入近千万元,对聂耳故居、古窑遗址、红塔、文庙、九龙池古建筑群和陈公祠等文物进行维修保护,修缮面积达到8200平方米;投入600万元设计制作了聂耳雕像和世界著名音乐家雕像群;按照《玉溪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对全市1022株古树名木实行了挂牌保护。
突出特色优势,打造园林绿化精品
玉溪市坚持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中惟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来抓,设计造景、精细管理,着力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彰显城市特色和生机活力。
一是打造聂耳文化品牌。坚持把聂耳文化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有机结合,兴建了聂耳文化广场、聂耳音乐广场、聂耳图书馆、聂耳纪念馆、聂耳演艺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建筑。实施了玉溪大河防洪水系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成了出水口瀑布、玉湖、玉溪大河等水系景观,初步建成了以聂耳文化广场为中心的13平方公里的生态文化区。改造了聂耳公园、建成了出水口生态公园、红塔山生态公园、红塔文体中心公园、钱瓜山生态公园,有效满足了市民就近就便休闲、娱乐的需求。此外,玉溪市注重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合理配置乔灌草植物,景观雕塑、建筑小品突出“三乡”文化特色,公园绿地面积比例均达到7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6平方米。
二是建设生态特色景观带。坚持一街一景、一路一树的思路,见路栽树,见土植绿,广泛使用乡土树种,全面实施了城市出入口生态景观改造工程,建设生态景观示范大道,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和达标率分别达97%%和80%%以上,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达25%%以上。在玉江高速公路城区段、河滨路、出水口生态公园引种1万多株柿子树,与周边景观形成了“十里柿花树,两湖大瀑布”的特色生态景观。抓好建设街头绿地建设,龙马路棋园、东风路沁园、聂耳路静园等相继建成,形成了以景石雕塑等小品点缀,草坪、花坛、林荫错落有致的不同景观,实现了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和公园绿地“点、线、面”的无缝连接。
三是积极创建园林小区。大力实施“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见缝插绿、垂直造绿”工程,主干道沿街95%%以上的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及院内绿化改造。各新建小区绿化面积均达到30%%以上,旧居住区改造达到25%%以上。广泛开展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创建园林小区31个、占居住区的63.2%%,创建园林单位279个、占各类单位的64.1%%。同时,大力发展物业管理业,切实搞好居住区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
四是搞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改善植物配置、增加乔木种植量等方面下功夫,对部分道路实行高密度行道树种植,有效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实施立体绿化近1.4万平方米,栽培灯杆垂钓盆花28万盆,有效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和绿化用地紧张问题。广泛开展城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群众性绿化活动,率先在全省实行绿化管护社会化管养,认养绿地69万平方米、树木5024棵。红塔集团充分利用中水进行绿化养护,每年使用中水25万~26万立方米;充分利用枯枝、败叶等废弃物堆沤有机肥600多吨,降低了养护成本;大量使用自动喷头、绿地微喷、滴灌及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节约了水资源;采用透水、透气材料进行道路、广场铺装,保护了周边环境。
加强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玉溪市坚持从解决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强化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
一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功能布局,实施了红塔大道延长线、环山北路、河滨路、珊瑚路等一批重大城市道路新建、改造工程,使城市路网不断完善。完成城市照明工程规划,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达98%以上,亮灯率达99%以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初步建立了规范的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制度和补偿机制,公交出行比率达到33%。把水患整治列为民心工程,实施了珊瑚路、七星街、彩虹路片区防洪抢险一期工程。加强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玉溪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进展顺利,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竣工运行、二期工程年底可以完工,2008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4%,污水处理率达79.3%。实施了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抢险救灾应急通道工程,着力推进引抚仙湖水为中心城区饮用水工程建设,改造、新建供水管网113.62公里,与联合国人居署合作实施了“卫生和饮水工程”,用水普及率达98%,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
二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施近山、面山植树造林,大力构建城市防护林体系,抓好城区防护绿地的建设和管护,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城市环山森林覆盖率达62.6%;进一步强化全民绿化意识,每年都举行“绿化家园、美化玉溪”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自2006年以来,城区人工成片造林1.08万亩,义务植树1220万株,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95%以上;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合理布局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关闭搬迁了一批污染企业,进一步改善了城区生态环境;注重河流、湖泊、水库的自然资源保护,按照沿江景观带的要求,建设水体沿岸绿化,兼具景观与自然保护,形成了城市特有风光带;全面实施禁煤、禁烧秸秆,创建了城市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全年均小于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以上。
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权限,全面提高了管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确定实施交通环境综合整治3年、5年规划,2009年重点抓好交通环境综合整治1年计划实施,完成了聂耳小学门前绿化停车场改扩建工程、珊瑚路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压力。贯彻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加大市容卫生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创园”环境。
四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把建设保障性住房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园林城市建设相结合,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截至2008年底,建成廉租住房1808套、8.22万平方米,目前在建3609套、17.73万平方米。实行了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租赁补贴制度,截至今年7月份,累计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188万元,城镇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创园”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事业,通过这个事业的实施,为玉溪市创造了一个生态良好、景观优美、和谐相处的人居和创业环境,市民“城市幸福指数”已跃升至云南省16个州市的前列。玉溪市还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创建水平,为把玉溪建城最适宜居住的生态城市而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