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贵港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曾借“2007贵港环保世纪行”的宣传活动,对泸湾江取水口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问题做过专题报道,敦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整改,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卫生。时隔两年后,泸湾江取水口水源保护区的整治工作是否见效?最近,“贵港环保世纪行”检查和采访报道组再次登上贵港海事局的督察船,专程前往泸湾江饮用水取水口周围的江面、岸边进行了检查。
在泸湾江取水口附近,只见两年前的状况依然存在:10多艘采砂船停泊在距离取水口不足100米的范围内;岸上30多个堆砂场绵延几百米,一个比一个高。靠近取水口下游有多户居民楼房,并不断排放生活污水;旁边一块空地上新砌起的一个楼房地面框架和旁边堆满的砖块告诉人们,不久的将来这里又是一栋新楼房。唯一改变的是,在取水口江对面的孤岛上,原有那个规模不小的煤灰贮存场的煤炭已经搬走。很明显,这些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水、废油、固体废物、粪便、粉尘等均对取水口造成了直接的影响,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禁止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明确规定。
据城区饮用水供应商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调查,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泸湾江水质受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在取水点二级保护区内常有乱倒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现象;常有捞砂船在距离取水口不足100米范围内停靠,船上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江河里,造成对取水点水源的直接污染;随着上游污染源和污水排放量的增加,水体自净能力已经超出其自身的环境容量,水源的藻类、氮、磷和含氮量等各指标不断上升,水体已有向富营养化发展的趋势,有被污染的危险。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要加强保护泸湾江饮用水源的意见。然而,有关部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至目前,有关职能部门还没有履行保护饮用水源的职责。
由此可见,泸湾江水源地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为此,检查和采访报道组呼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组织环保、水利、工商、国土、交通、城建、市政、海事、船舶检验等部门对泸湾江水源保护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严禁在泸湾江水源口保护区内建砂场,严禁在保护区域内停泊船只,严禁在保护区设置排污口,严格控制保护区的建筑,切实做好城区40多万人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卫生。陆筱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