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防城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区委、政府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为出发点,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扎实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该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建设、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同时,及时制订出台《防城区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形成了统一指挥、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有效保证了危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制定标准,摸底排查,认真评定。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防城区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资金补助标准。抽调专人,对照标准,逐村逐组逐户摸排,重点针对低保户、困难户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掌握底数,做到逐户调查。对补助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批,严格按程序进行公示,并做好存档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
积极指导,强化服务。防城区把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作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措施,主动靠前指导,做好服务。建设局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掌握进度,为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建设、财政等部门,多次派员到各乡镇督促指导,听取最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将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到各乡镇。同时对各乡镇的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环节进行监督,确保申请、评议、审核等有关程序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截至11月,该区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1558户,竣工1095户,解决了5000多人住房难问题。(唐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