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以“四必须”抓好效能建设,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一、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积极地投身到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去。
二、必须坚决做到政令畅通。各乡镇、各部门都要雷厉风行地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
三、必须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必须全面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县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督查问责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情况及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或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将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潘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