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海日报报道,从今年开始,北海市将实施重点项目风险抵押责任制,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风险抵押责任制在南宁、柳州、贵港等地已经实施,项目推进效果明显。“十一五”时期,北海市主要重点项目包括会战银滩、经济园区产业项目、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项目、其他重点项目等4类,共47项,总投资768.2亿元,2006年计划投资51.2亿元。
经过讨论,北海市决定吸取其他兄弟城市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从今年起实行重点项目风险抵押责任制。 该市四家班子领导在讨论中一致认为,风险抵押责任制的实施,对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风险抵押,是责任和利益的结合,要民主化、规范化,把制度抓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制度的实施是北海在环北部湾经济区实现率先崛起的新举措,能进一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责任制的提出有利于北海加快发展,抢抓机遇,对该市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中共北海市委书记温卡华指出,推行风险抵押责任制是北海推进项目的必然要求,对北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北海市将把兄弟城市一些好的做法和北海的实际联系起来,走出自己的路子;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建立保障机制,出台一份文件,明确一种办法,确定一项措施,落实一笔资金,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在风险抵押责任制方案出台后,市委、市政府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干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确定项目抵押金、抵押人和奖励金额。 (周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