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玉林城区位于民主中路、大南路等地的在建廉租住房陆续竣工,部分小区工程主体已封顶或进入装修阶段。26日,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提醒玉林城区(含玉州及福绵)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住户尽快申请。
对玉林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是2009年玉林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同年7月,对玉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行扩大,由之前“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含400元)即可申请。
2009年,市本级建设廉租住房共1319套,建筑面积63378平方米,近期内竣工可投入使用的有240多套。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吕科长介绍,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实行应保尽保,保障方式采取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目前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到位,符合条件的群众应尽快提出申请。
相关链接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玉林城区含玉州、福绵):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3个月在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线以下;
(三)、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等)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 张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