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地处粤东北山区,是最具代表性的客家人聚居地,享有“世界客都”的美誉。她是叶剑英元帅的故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绿色环保标志城市和中国十大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之一,也是著名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全市总面积1.5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03万人,辖8个县(市、区)。梅州文风鼎盛、生态优美、资源丰富、英才辈出。近代以来,先后涌现出了227名大学校长(书记)、473名将军、23名中国两院院士,是文化悠久的一方厚土、投资创业的一方热土、适宜居住的一方乐土。
近年来,梅州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实施“生态梅州”战略和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深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至2008年底,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64%,城市绿地率达36.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9平方米,初步形成了“山水相依、错落有致、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和谐秀美”的园林城市格局。同时,梅州市注重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经济建设,使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自2001年以来,广东省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累计15个。其中,梅州市占了3个,成为广东省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最多的城市。
创建园林城市 打造生态客都 梅州市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宜居城市与增强经济实力和提升“世界客都”形象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一、以绿色崛起理念谋划“创园”工作
(一)推动“创园”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对接。充分利用梅州地处山区盆地,梅江呈“U”字型穿城而过的良好自然环境,把整个城市当成一个大园林加以规划。以梅州市城区为核心,以江河水景和交通线为联系轴,串联各县(市),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山水成林”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二)推动“创园”与建设生态名城紧密对接。坚持生态建设与污染防治并举,全面启动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建宜居城乡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绿满梅州·洁净家园”大行动,用两年时间整治关闭了各类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700多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6%%。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梅江、韩江等重点流域的水源保护和综合整治,全市主要江河水质达到Ⅱ级~Ⅲ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投资近12亿元,对韩江、梅江沿岸180公里重点堤围进行除险加固。梅州城区“一江两岸”改造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三)推动“创园”与建设文化名城紧密对接。坚持“寓文于园”,着力保护古典园林和历史名园,注重传承城市的历史文脉。对人境庐(黄遵宪故居)、千佛塔、东山书院、梅州学宫等文物建筑,严格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维修、整治和周边绿化、美化,使园林绿化与人文景观和谐融洽在一起。全市163处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按规定划定了保护范围,落实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先后建成了叶剑英纪念园、客家公园、东山教育基地等一批文化精品工程。特别是投资近8亿元,建成了占地1000多亩的东山教育基地,让昔日的工业污染区变成今日集教育、文化、休闲、旅游于一体的人文秀区,成为梅城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二、以节约型模式建设园林城市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在保护原有自然风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山、江、城等自然资源,确立了“一环、三片、四带、众多城市公园及珍珠散点绿地”的城区绿地系统结构,大力打造山环水绕、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四季有花、风光优美的园林城市,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投资少、见效快的特色“创园”之路。
(一)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精心建设城区公园。充分利用地形地貌条件,重视保护景观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植被资源。一是推动公园建设与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相结合。高标准建设改造百岁山公园、泮坑公园、梅花山公园和规划梅塘湿地公园,着力抓好剑英公园、文化公园、嘉应桥头公园等园林绿化和配套设施建设,使老公园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城区主要公园已经成为城市的绿肺,成为市民健身、休闲的重要场所。二是推动公园建设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先后投入10多亿元,新(扩)建了亲水公园、客家公园、归读公园3个公园和10个街头绿地。特别是投入13.6亿元,实施的江南东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使昔日脏乱不堪的“城中村”,变成了改善人居环境、弘扬客家文化、展示客都风貌的城市新景观。三是城区主要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全部实行公开竞标,择优录用,使园林设计更具时代性和艺术性。
(二)突出“一路一品”,抓好城区干道绿化。按照林荫化、生态化、景观化的建设思路,对城区道路绿化带进行整体改造,形成了江南路的木棉一条街、梅江大道的榕树一条街、嘉应路的大王椰一条街、彬芳大道南的海南蒲桃一条街等富有梅州特色的道路绿化模式。目前,市区道路常用的行道树品种有17种左右,其他植物近20种,形成了常绿树与落叶树,速生树与慢长树,乔木与灌木、地被的合理配置,实现节水节能,减少绿化养护费用,基本做到了道路建到哪里,绿化就延伸到哪里。
(三)开展全民造绿行动,提高单位、居住区绿化水平。大力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拆墙透绿等形式增加城市绿量,丰富立体植物景观,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梅州城区有20个小区被评为“园林式小区”,占总量60%%以上;102个单位被评为“园林式单位”,占总量60%以上。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地认建、认种、认养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建设三八林、青年林、国防林、公仆林等义务植树基地32个、面积100多公顷。
三、以“创园”成果惠及城乡群众
坚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着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让山区群众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充分享受“创园”成果。
(一)全面完善城市功能。近年来,全市先后投入近30亿元,用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目前市区道路总长达413.3公里,道路总面积623.86公顷,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15.83平方米,已经形成了较为通畅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梅州城区路灯总数近3万盏,照明的档次和标准有了较大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区燃气普及率达92%%,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1.27标台,用水普及率95.45%%。
(二)切实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建设,使城市变得更加整洁有序、美丽和谐。
(三)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自2006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3270万元用于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列入了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住房保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07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房统保政策,由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对全市83万户农房统一投保,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地质灾害对山区农民造成的损失,让人民群众居有所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