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地处湘江中游,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技和旅游城市,是长株潭城市群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城市之一。现辖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和雨湖区、岳塘区5个县(市)区,总面积5015平方公里,总人口290万,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72.6平方公里,人口76.5万。湘潭市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楚文化和湖湘文化的发祥地之一。一代伟人毛泽东,开国元勋彭德怀,世界文化名人齐白石等都诞生于此。
在推进湘潭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湘潭市委、市政府始终围绕“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宜居家园”的发展目标,高度重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工作,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战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举措,作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尤其是近年来,湘潭市着力实施“一江两岸”的城市建设总体构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现代化水平,整个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全市已较好地形成了以公共绿地为“点”,道路绿化、防护绿地为“线”,居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化为“面”的三位一体绿化系统,全市绿地总量、绿地率和可视绿量大幅增加,园林绿化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76%、39.72%%、8.34平方米。特别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爱绿护绿氛围、植绿造景机制在创建园林城市的过程中加快形成,绿色家园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
坚持规划建绿,提升绿化水平
城市之美,源于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湘潭市突出规划引领,按照体现历史文化底蕴、自然风貌特色和现代文明气息的要求,结合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湘潭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该《规划》确定了湘潭市近期、远期的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目标,明确了“一带、两环、三中心、五轴”的绿地系统结构,突出做好“山水文章”,加强对母亲河湘江的治理和保护,做到“唯江而规,唯江而治,唯江而绿,唯江而美”,在湘江绕城而过形成的“U”形水带上建设核心绿地景观;建设滨江生态绿地绿环,建设沿江背景山体和郊野森林公园绿环,让城区处在绿环的拥抱之中;将雨湖区、岳塘区两个主要城市公共设施中心和昭山旅游中心,打造成为城市景观中心和特色景观区;把建设路、双拥路、河东大道、芙蓉路、韶山路建设成为融入城市自然特色、人文景观和城市发展历程的“两纵三横”景观轴,最终形成“一江两岸呼应,突出山水洲城、构筑莲城八景”的园林绿化景观格局。
湘潭市遵循“城市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要求,充分考虑南方城市绿化与人民生活的和谐相宜,构造人与绿化自然和谐的生态体系。通过规划建绿、拆墙透绿、添景增绿、建路扩绿、见缝插绿等多种途径,实施了公园、游园、广场建设,推进了城区河道治理绿化、城市道路整治绿化、城市出入口景观绿化和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建设,使城市越来越绿,越来越美,呈现出点上成景、线上成荫、面上成林、环上成带的绿化格局,“移步换景、物我相得”的境界逐步形成。全市各类公园、绿化广场、街头游园绿地星罗棋布,一大批园林景观大道和林荫大道先后建成,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生态完善、功能健全、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为强化规划的权威性,湘潭市成立了湘潭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联审联验机制和易地绿化补偿制度,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的前置性审查;园林部门加大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化方案审查,严格执行规划“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
注重彰显特色,营造绿化精品
生态优先,特色建园。在园林绿化的建设上,湘潭市突出“生态特质,文化特征,建设特色”,坚持绿与美、自然与人文历史的结合,追求“灵秀精美”的效果,使园林绿化具有时代性、艺术性和地方特色。
1.突出人文内涵,打造精品园林景观。结合“伟人故里、人文湘潭”的特点,该市将园林建设根植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并延续人文历史内涵,挖掘优秀的传统文化,做到古今交融,在继承与创新中推进生态园林建设。近年来,湘潭市先后建成了展示红色文化的东方红广场、彰显传统书画艺术文化的白石公园、记录湘潭历史文化渊源的锦源广场和弘扬湖湘文化的湖湘公园等城市园林绿化重点项目。其中,东方红广场的《乡情》雕塑、白石公园的《白石》群雕等,分别获得了国家级城市雕塑大奖。同时,湘潭市加快城区老公园的改造提质,重点打造了以“水文化”为主题的雨湖公园,以“和”文化为主题的和平公园,以“菊”文化为主题的菊花塘公园,并全部向市民免费开放,从而使老公园焕发了新的生机,品位和档次得到大幅提升。
2.突出各自特色,建设林荫道路景观。按照绿与路同时延伸的原则,湘潭市加大道路绿化建设和改造力度。先后完成了湖湘路、宝塔路、富洲路等20多条新建道路的绿化。2009年,该市又投资近3亿元对河东大道、雨湖路、韶山路等25条主次干道和护潭、芙蓉2个大型绿化广场进行提质改造,建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园林景观大道和林荫大道。在道路绿化建设中,该市首先坚持以种植地方优良品种为主,然后充分考虑行道树品种的选择、植物造景的应用和综合生态功能的体现,注重了绿化品位的提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初步实现“一条街就是一个景点,一个节点就是一个亮点”的建设目标。其中韶山路、建设路、双拥路等三条城市主干道,围绕“红色文脉”、“蓝色水脉”和“绿色绿脉”三大主题,通过行道树品种的选择、植物造景的应用,建立主题文化情景雕塑,形成了具有美观、生态、自然、大气等特点的景观生态走廊,展示了湘潭城市的独特个性与魅力。
3.突出科技创新,推动节约型园林建设。在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中,湘潭市注重科技的投入,加大了科技创新的力度,建立了园林科研基地,加快园林苗圃基地建设。特别是在市花——菊花的繁植和栽培技艺方面,通过积极钻研和创新,栽培技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多次在全国性的花卉展览中获得各类奖项。而且,湘潭市坚持走低成本、高效益、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之路,大力开展节水型多功能园林景观建设。在湖湘公园建设中,利用自然水面建设了大型音乐喷泉,并利用该水体开发了全国首家区域集中式地温空调,解决了19万多平方米的市政中心的取暖送凉问题,既达到了园林建设的景观效果,又做到了一水多用,受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肯定和推广。
完善城市功能,创建宜居环境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过程中,湘潭市始终坚持加快城市建设与加强城市管理并重,不断完善城市承载功能,美化城市整体环境,不断增强城市的吸纳力、辐射力和承载力。
近年来,湘潭市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建设步伐。一是城市框架进一步拓展。通过采取外抓进城线、内抓连接线、打通断头街、扩宽狭窄路、建设外环线的办法,主抓城市道路建设,基本形成了“五纵五横”的道路网络格局。二是城市亮化进一步提升。先后完成湘江一桥、三桥和东方红广场、护潭广场、基建营广场、白石公园的灯饰亮化提质工程;完成双拥路、海关、锦源、雨湖四个城市道路节点的灯饰亮化配套工程。此外,湘潭市还大力推行节能路灯(含风能、太阳能路灯),将中山路、人民路等10条路列入节能试点路段,实现全年节约用电量20%%以上。三是公用事业进一步发展。2009年,湘潭市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营运推广工作,将103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投入运营,不断优化公共交通服务。未来几年,湘潭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水、排水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为了切实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创建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湘潭市建立起了覆盖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近3年,湘潭市区建设完成经济适用房22.36万平方米,廉租房2.93万平方米,解决了3173户住房困难居民的安置问题。目前正加紧工作、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此外,湘潭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特色保护,不断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切实保护好毛泽东故居等纪念设施;加快推进“一江两岸”统筹发展,着力将湘江风光带打造成集防洪保安、道路交通、景观休闲于一体的滨江风光带和生态经济带。
落实节能减排,强化生态保护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科学发展。湘潭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新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该市制订了《湘潭市节能减排科技发展规划》及其《支撑行动方案》,坚持让激励指标让位于约束指标,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依靠科技进步来实行节能减排的新路。同时,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工程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减排”为重点,通过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提升,通过技术装备和工艺流程的优化升级,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污染减排和节能降耗工作。切实加强大气扬尘治理,在城区大力实施煤改气和对出租车实行油改气。2008年,全市共完成49项治污减排工程,市环境监测应急指挥中心投入使用,建成了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在河西污水厂建成运行之后又投资2.17亿元建成河东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率由2007年全省第十位跃居到2008年第二位。下一步,湘潭市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湘江、涟江、涓水等水体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今年早春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湘潭市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喜讯传来,湘潭上下无不欢欣鼓舞,信心倍增。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之路,建设生态园林式现代化城市必将推动湘潭的可持续发展。今后,湘潭市将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加快统筹城乡园林绿化建设,通过坚持不懈的创建工作,深入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建设之路,追求国际品质,追赶国际水平,全力推动城市发展的创新转型与科学跨越。郑建苹 汤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