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日前出台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建立工业投资项目评估体系,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
《办法》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改变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往单凭主观经验评价考核拟入区工业购地项目的做法,真正建立起对拟入区工业购地项目进行科学、系统、量化技术评估的平台,从而选择出具有较强投资实力并有强烈发展愿望的项目业主和符合该开发区产业发展要求的工业投资项目,为该开发区在新一轮大建设中引进优质工业企业奠定扎实的基础。
《办法》特别强调,无论是环境保护,还是安全生产,都对引进项目有“一票否决”权:“引进项目要符合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环境保护要求,废物排放要满足环境保护的最低控制标准”、“引进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备投资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原则上不引进高危产业项目”。
按照《办法》,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今后将根据产业政策和发展的需要,优先考虑引进在开发区能形成产业链或产业群的项目,加快开发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同时,优先考虑引进国家宏观调控鼓励类产业、国家免税扶持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以上知名品牌的企业、主导产品拥有技术专利的企业等投资实力雄厚、建设规模强大、经济效益上佳、税收贡献积极的大型企业和项目,形成一系列高质量、高标准、高规格的产业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