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这是我们推进城镇化建设总的工作要求,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可依托的平台,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战略性课题。
目前龙州县城镇人口约为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27万人的22%,城镇化水平约为22%,远低于全区发展水平。总的来说,龙州县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滞后于工业化发展水平。按照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合理比值0.56计算,2005年龙州县工业化率为47.55%,城镇化率应是26.63%,而实际上只有22%,相差4.63个百分点。二是乡镇一级集镇规模小,聚集和辐射能力不强。全县12个乡镇除龙州镇和水口镇外,其他乡镇城镇人口均少于2000人,有的甚至不足500人。由于集镇人口少、规模小,整体素质比较低,聚集效应发挥不出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集聚企业的能力低。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滞后。小城镇布局分散,内部各功能区布局不合理,公共设施普遍落后,小城镇的公共服务水平低。同时管理粗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小城镇管理机制,“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
龙州县作为农业县,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提高城镇化水平,才能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打好基础。通过“十五”计划的实施,龙州县的经济社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这些因素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提供了有利条件。龙州县城镇化建设的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龙州县的实际出发,科学定位,强化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努力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城镇发展水平,构建龙州县小康社会的城镇发展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50%,城镇生产总值要占全县80%以上,形成以县城(中心城市)、水口(次中心城市)为核心,各乡镇为基础,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格局。
(一)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定位
城镇的定位是城镇化发展的首要前提,定位准确与否,直接关系着未来城镇化建设的方向和成败。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中心。根据龙州县城的自然条件和基础,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区合作为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前景分析,龙州县城可以发展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结合部地带具有承接国际陆路大通道贸易经济和产业功能的全县中心城市,以发展国际贸易服务,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体,开放式、生态型边境重要城市。水口镇直接面向越南及东盟地区,是国家一类口岸所在地,因此定位为次中心城市,是服务于口岸经济区的开放性、服务型口岸城市。同时根据县域经济布局,把各乡镇作为服务于农村、能够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小城镇进行建设。
( 二)切实抓好城镇建设规划
城镇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龙头,是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处理资源、人口、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使其得到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考虑,具有区域性特色。规划是城镇的灵魂,一座没有规划的城市注定没有发展前途。因此,必须从长远着眼,立足实际制定好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处理和协调好城镇的各种功能,解决好城镇化进程出现的各种矛盾,确保城镇化发展的水平、速度和效益的协调统一。综合考虑龙州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当前首先着重抓好县城新一轮总体规划的重新修编和水口镇的城镇建设规划(包括口岸建设规划和口岸经济区规划),科学谋划城镇发展的功能布局、市政建设、城镇管理等方面,切实把城镇建设的相关要素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统筹考虑进去。同时,还要按照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抓好各乡镇建设的规划编制。
(三)突出抓好重点城镇建设
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遍地开花,而是突出抓好中心城镇建设,以带动其他城镇建设发展,逐渐形成完善的城镇体系。就龙州县来说,要重点抓好县城中心城市和水口次中心城镇建设,力争到2020年,将县城建设成为拥有10万人左右、15平方公里规模的现代新兴城市;水口镇发展到人口6万人左右、面积6平方公里左右的规模。同时统筹推进各乡镇建设,形成以县城和水口两个中心城市为中心、各乡镇为基础、辐射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城镇体系。
(四)多元化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
龙州县是吃饭财政,很难挤出资金用于城镇化建设。因此,要转变思路,创新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更多地向市场要资金。要建立有利于城镇建设的融资渠道,形成良性的融资机制,特别要树立经营城市理念,以地聚财,滚动发展,为城镇化发展奠定经济基础。目前,龙州县已成立了城市公共投资有限公司,要充分发挥好这个融资平台,把城镇开发项目包装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扶持,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困难。
(五)加快城镇经济发展
城镇化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前提,特别是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只有工业和服务业真正发展起来,才能增强城镇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的能力。否则,城镇化的发展只能是一个空壳。因此,要大力抓好县城和水口两个工业园区建设,在龙水、龙夏二级路沿线筹建两个工业园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功能、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要求,年内实现水、电、路、讯四通,并以园区为平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工业企业进驻集中发展,不断壮大全县的工业经济。同时还要大力发展旅游、餐饮、休闲娱乐、交通运输等服务业,扩大就业岗位,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六)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
要疏通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和迁移渠道,推进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县以下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