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贵港港总体规划》获国家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这对于指导贵港港发展与建设、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港口岸线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批复中指出,贵港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区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西南地区对外物资交流的重要口岸之一,是腹地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贵港市发展临港工作、打造沿江产业带和实施“港口强市”战略的重要依据,是贵港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强与粤港澳地区经济交流的重要口岸。贵港港将发展成为以煤炭、水泥、集装箱运输为主,具备装卸仓储、中转换装、运输组织、临港开发、现代物流等功能的综合性港口。
批复原则同意《贵港港总体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方案,规划港口岸线106.58公里,其中已开发利用12.8公里,规划利用51.5公里,规划预留42.28公里。
批复同意将贵港港划分为中心港区、桂平港区和平南港区3个港区。中心港区以煤炭、水泥等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主要为西南地区资源开发、物资中转和贵港市经济发展、临港工业开发服务。桂平港区以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主要为桂平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临港工业开发服务。平南港区以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主要为平南县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临港工业开发服务。 (高瞻 刘泽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