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房地产交易所透露,7月起全市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约并即时备案,购房者可要登录桂林房地产网(www.gl—fdc.com)查询网上备案楼盘的销售情况,标识“可售”的任何房源开发商不得拒绝买卖。
本月1日起,市区范围内商品房在销售时将停用手工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备案。
据介绍,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的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今年年初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在试点企业运行网上备案,反馈效果良好,6月份已经开始推行网上合同备案工作。不过在此期间,市场上的手工合同与电子合同共存。而本次规定,将从7月起商品房预售可以直接在桂林房地产网(www.gl—tdc c。m)进行网上签约并申请备案,实现即签即备案。“现在只接受6月30日之前手工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后签订的合同都要求进行网上签约和备案,开发商应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审批及网上签约备案信息系统用户登记手续。”市房地产交易所工作人员表示。
“推行网上签约和备案后,商品房预售的合同备案工作程序将大大简化,购房人也可在网站上实时查询房源的状态。”市房地产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品房买卖双方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约定合同条款,审核并签订“草签合同”后,就可在网上申请备案。
同时,该申请会即时传输到主管部门信息处,网站上该房源也将标识为“已签约”。而审核通过申请后,就可直接在网站上打印正式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发商必须在30天内,将《桂林市商品房预售登记表》、银行首付款证明等购房资料和全套已签字盖章的正式合同交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受理中心,此时网上显示的房源也将由“已签约”变成“已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网签”对购房者大有好处。首先,“网签”的实行将限制开发商“有房不卖”的捂盘行为,房源的销售信息都可在网上查询了解,购房者可要求购买标识”可售“的任何房源,开发商也不得以”内部认购“、”朋友预订“等理由拒绝卖房。
同时,“网签”也将杜绝开发商“一房两卖”的违法行为。“以前购房者签了合同后,要等开发企业备了案才能获得合同原件,而开发企业“集中备案”的习惯,使这个过程常常出现一个月或以上的“合同真空期”,留下了不良开发企业擅改合同“一房两卖”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