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市6个自治区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镇之一——容县六王镇地质灾害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六镇七村确定为自治区级试点
今年,我市被确定为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市,6月,我市确定玉州区仁东镇大卢村、福绵管理区福绵镇香山村、北流市北流镇凉水井村、陆川县温泉镇东山村、容县六王镇,以及玉东新区茂林镇泉东村、泉西村、榕楼村等作为首批试点村镇。
昨日,记者从玉林市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获悉,我市最新出台的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我市试点项目的运作模式作出规划。
按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将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安排项目区内的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目前,容县六王镇项目点已经开工建设,其它项目点已进入调查摸底阶段。26日起,玉林市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各县(市)区,对各试点镇(村)的基层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项目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两大运作模式推进土地综合利用
“地怎么来,钱怎么筹”是项目建设的关键。按照方案规划,我市实施两大运作模式综合利用土地。
运作模式之一,整片整镇规划、整村推进、分步实施。通过整镇规划,对各村宅基地进行整合,将挂钩的建新区统一规划为农民集中居住区、产业用地区和经营性用地区,引进投资建设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实施增减挂钩实现的土地收益,全部用于建设农民新区、公共设施配套和产业配套。
运作模式之二,整镇规划、拆院并院、分步实施。通过整镇规划,科学设置中心村,对各村宅基地进行整合,将节余的挂钩指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有偿使用。除安置地块外,凡使用挂钩指标的其它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所得土地收入全额纳入挂钩项目区资金专户。此项收益与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共同作为农民新区和产业配套区建设的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并统筹安排资金
解决“钱怎么来”是项目建设的重点。根据方案安排,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所需配套资金由市、县(市、区)、玉东新区、龙潭产业园负责筹措并实行专户核算,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用于项目区建设。
政府委托的建设投资机构以挂钩项目区内土地出让的预期收益质押,通过市场方式运作融资。对符合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投资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立项后,由国家和自治区拨付相关费用。
另外,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每年新增部分的按50%计提,从土地出让中计提的农业开发资金中的50%,耕地开垦费的30%,以及收储地块使用挂钩指标的,土地供应所得收益全部用于项目区建设。筹措资金还包括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资金。(记者 张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