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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


2010/8/9 11:27:27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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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调控楼市的新政出台已经快4个月,我市房产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定。近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桂林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程序再次进行了调整,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

  与今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预售新规”相比,此次调整在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和进度完成25%以上,项目首次申报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低于2万平米,二次申报不低于1.5万平米”等规定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的内容。

  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的要求,主要针对商品房预售以单元为开盘单位的行为。“以栋为最低预售申报规模,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开发商提前出售户型、朝向不理想的房型,再逐步抬价销售优质房源的情况。”同时,该负责人认为,这次调整也将明显增加在售房源的数量,缩短开发商单个项目的总销售时间,减少其涨价的机会。

  据悉,市房产管理局将继续派出检查组到各商品房项目预(销)售现场巡查落实情况,严查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行为。(谭熙  冯旭东鲍 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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