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上半年所有在建工地办理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60%以上的工地农民工按月领到工资——这是柳州市年初制定的目标。为确保该目标的实现,昨日上午,柳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召集该市40多家建筑施工单位开会,并与之签订了目标责任状。
据南国今报报道,自去年柳州推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来,到2005年12月底,该市有21家单位为2752名农民工办理了银行卡代发工资;截至2006年4月,又增加16个单位为800多名农民工办理了银行代发工资手续。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数字与原先制订的60%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此次特地召集相关用人单位到监察支队签署在建工地办理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工作目标责任状,旨在保障在2006年6月底前,所有在柳州市辖区的在建工地办理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达到60%以上。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