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组织评审确定的第一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经揭晓,我县兴坪镇以其悠久的历史、独特的文化魅力荣获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称号,被列为全区第一批五个历史文化名镇之一。
兴坪圩镇原为古熙平县址,至今有1740多年历史。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坪镇以富民强镇为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农业稳镇、工业强镇、旅游富镇、文化兴镇”四大战略,突出“民本民生、城镇建设、社会稳定、‘三农’工作”四大重点,全力打造实力兴坪、活力兴坪、魅力兴坪、和谐兴坪,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势头。尤其是2009年,该镇第一产业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完成1.41亿元,同比下降35.9%;第三产业完成1.55亿元,同比增长20.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亿元(含国家重点工程贵广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同比增长68.18%;2009年全镇组织财政收入521.8万元,其中地税完成397万元、国税完成124.8万元。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5098元,同比增长5.1%。
兴坪镇党委、政府下足了功夫,从兴坪的实际出发,高标准制定了整体规划,整合了各种资源,并通过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在可持续发展旅游业的道路上走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近年来,兴坪镇屡获殊荣:1996年,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城镇建设试点城镇;2000年9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小城镇建设重点集镇;2001年、2002年、2005年、2007年先后4次荣获自治区“南株杯”先进乡镇; 2007年,该镇顺利斩获第三批“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近4年来,该镇总投入建设资金1200多万元,先后完成兴坪至大源林场四级水泥路、居民休闲文化广场、朝板山教师安居工程、自来水厂、路灯等64个基础设施项目,这些工程的竣工使用极大改善了兴坪投资大环境,为把兴坪建设成为风景秀丽、文化厚重、管理规范、独具特色的多功能精品小城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兴坪这个滨江小镇,越来越散发出珍珠般迷人的光芒,吸引着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前往观光。 (黎美荣 覃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