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整治方案近日已经出台。整治方案不仅对于新建的居住小区提出了具体的绿化率要求,对于旧居住小区和单位的庭院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总的目标是全面绿化,黄土不露天。
在2003年,桂林市已经跨入了“国家园林城市”行列,但在城市绿化建设方面仍有很多不足,特别是在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方面显得尤为滞后,因此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提升。
整治方案要求,经过努力,在今年底,桂林市新建居住小区的绿地率要过到30%以上,旧居住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新建单位庭院绿地率不可低于30%,旧的单位庭院经过改造,绿化覆盖率也要达到30%以上。新建的医院、疗养院、学校绿地率不能少于35%,改建的学校也不可低于30。总的目标是,不管是居住区,还是单位庭院,都要进行全面绿化,做到黄土不露天。
为加强对社区绿化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桂林市成立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在绿化整治当中,市园林局要调查全市各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状况,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出具体的绿化整治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市建规委要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要求,对于旧城区改造中即将拆除的居民区,明确界定范围,提交给各城区,避免重复建设。
对于绿化所需的资金,市政府明确指出,单位庭院和单位宿舍区的绿化资金,由单位自筹;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解决。没有物业的小区,由当地的区政府协调安排资金。
整治方案还要求,要折墙见绿,见缝插绿。在绿化建设和整治过程中,以乔木为主,乔灌结合,尽量少用草花和草坪,以方便今后的管护,降低管护成本,方便市民游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