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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符合三个条件的家庭请及时申请廉租住房


2010/11/19 14:33:52   来源:玉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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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2010年11月18日《玉林日报》C1版《通告》中了解到,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对外发出通告:符合三个条件的玉林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城区廉租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填表申请。

      为了全面推进玉林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使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惠及到每一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玉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市人民政府三届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林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原来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且未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含玉州区、福绵管理区、玉东新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街道、单位范围),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填表申请。

    申请城区廉租住房的三个条件如下: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玉州区、福绵管理区、玉东新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非农业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3个月在4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等)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记者 蒋飞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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