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网 通讯员韦林军报道 今年年初,河池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之一。为如期完成国家下达限期“禁实”任务,河池市及时调整充实河池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河池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并下发《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时生产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河政发[2006]37号)、《关于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河建规[2006]28号)等相关文件。河池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加大对“禁实”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召开研讨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机制确保到2008年完成我市的禁实目标,巩固和促进该市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推广工作长效发展,推进河池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长远目标。
据计划安排,河池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自2006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风山、都安、大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自2007年6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自2008年6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自2007年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不得生产实心粘土砖,不得从事实心粘土砖经营活动。2007年6月1日以前,淘汰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450型普通挤砖机,SJ1580—300双轴、单轴搅拌机,1000型普通挤切机,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等落后砖瓦和砼砌块设备(窑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