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燃气用气高峰,同时也是燃气事故多发和易发的季节。玉林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梁志文提醒,虽然目前我市并没有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但市民还是要提高警惕,提高安全意识,选择正规企业的供气站充气,并主动了解燃气使用安全常识,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市燃气办多措施保燃气安全
“制定相关制度,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像气站或门店周边环境,设备运转、运行记录、维护情况,燃气设施监督、管理情况,各种安全制度、岗位制度落实情况都是检查内容……”市燃气办的梁主任说,我市一直加强燃气安全监管,近十年来,未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据悉,燃气办一直严把燃气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坚决杜绝不符合规范的燃气企业或供应站点进入燃气市场。同时,严格做好年审工作,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不愿整改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换证。该办还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定期检查方面,每个月、每个重大节日或重大事件前都要对玉林城区所有燃气企业和供应网点进行全面的燃气安全检查,而每个月10至20日对各县(市)区燃气企业进行抽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合格,及时消除隐患。专项检查方面,今年以来,该办共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大检查8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处。
充气要选择正规企业的供气点
“到一些非正规供气点充气安全隐患大。”梁主任告诉记者,一些非正规的供气点为降低成本,质量和数量上可能会有问题,你可能会买到不足重的或掺杂了二甲醚、水等其它物质的劣质气。掺杂质后的液化气,容易破坏钢瓶的储存功能,从而影响钢瓶的安全性。而若在液化气中掺二甲醚会对人体有害无益。二甲醚虽然也可燃烧,但该气体有毒性,与液化石油气的混合气体会产生有毒废弃物,过度吸入会使人头昏、恶心、胸闷。掺了水等杂质,在后期使用时会出现不容易点着的现象。
为了市民的用气安全,梁主任建议市民还是选择一些正规企业的供气点充气较为妥当。因为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液化石油气质量等方面都比较规范,安全方面比较有保障。正规的燃气企业及其供应点都须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才可经营,按要求,相关证件都是要悬挂出来的。市民去供气点充气时,可注意看该点是不是有相关的证件;而使用送气上门服务的,要认准送气工人是否有该企业的相关标志,以防用到来历不明的液化气。此外,市民充气后还要注意下钢瓶的重量,一般来说,15公斤装的液化气瓶的规定灌装量为14至15公斤,上下浮动超出0.5公斤都是不正常的。
目前玉林城区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有8家,分别为:玉林市民政液化气有限公司、玉林民丰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木材公司燃气供应站、玉林市龙珠液化气有限公司、玉林市名林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玉林市博林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玉林市澳华燃气有限公司、玉林市龙珠液化气有限公司第二供应站。管道天然气公司1家,即玉林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燃气办梁主任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有不正规、不合格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燃气企业或行为,可拨打2835229举报。
提醒:以下安全常识要记牢
“虽然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强安全监管,但要切实保证用气安全,还是需要市民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梁主任呼吁,冬季是燃气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市民应主动从多种渠道知晓燃气的安全使用常识,以保证用气安全。
1.管道天然气方面。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时,应采用管道供气。燃气用胶管应使用专用耐油橡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橡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要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需及时更换。平时用气要注意防泄露,烹调时,厨房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燃气泄漏。外出或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总阀。若要进行日常检漏,切记不可用明火检查,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
2.瓶装用气方面。购买和使用合格的钢瓶,超期使用、超期未检及表面有明显凹陷的钢瓶均属于不合格钢瓶,不得将有液化气的钢瓶置于阳光下长时间暴晒,不得用明火、开水烫钢瓶,不得倒灌钢瓶内液化气和自行倾、倒残液,不得自行拆卸钢瓶角阀和减压阀,不得摔打、碰撞钢瓶,不得在卧室、办公室、地下室、浴室存放装有燃气的钢瓶。
3.漏气处理。漏气时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使用宅内电话。要迅速关闭气源总阀(瓶装气关闭钢瓶角阀,管道气关闭用户球阀),熄灭一切火种。迅速打开门窗,让燃气散发到室外,并到户外拨打抢修电话,通知供气单位派员处理。发现邻居家燃气泄漏,应敲门通知,不要使用门铃。
4.使用热水器的注意事项。浴室应具备排气扇或窗口,浴室门上应有有效截面不小于0.02平方米的格栅,使用时应打开排气扇或窗口,保证浴室内通风良好。陈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