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网 通讯员李科春报道 近年来,随着市区以“一江两岸”开发建设为重点的一批城建项目的不断推进,钦州市的城市房屋拆迁量与日俱增,2004年该市中心城区仅完成房屋拆迁面积1.87万平方米,2005年完成的拆迁面积就达到10.12万平方米,而今年计划实施的拆迁项目达13个,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20多万平方米。面对这些日益增多的拆迁项目,钦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方面严格拆迁程序,对于新的拆迁项目,切实落实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拆迁和野蛮拆迁行为,并加快完善拆迁中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机制,确保被拆迁居民中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使被拆迁户真正“迁有其所” ,从政策上、制度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通过人性化的服务,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该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
——热情调解化纷争。作为拆迁监督管理机构,钦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为了掌握好拆迁前期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招商提供准确快捷的数据信息,通常会在项目的前期调查就开始介入,指导和了解拆迁人的思想动态、对项目开发的认识和要求。通过第一手原始资料详细分析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并对症下药地做好审核拆迁许可证的准备工作和拆迁方案。在前期调查中,拆迁工作人员总是以极大的热情帮助被拆迁人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以此促进项目拆迁的进度。比如,在永福广场二期工程项目拆迁中,钦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三位同志在前期调查中注意到有一被拆迁户叔侄间多年存在的家庭财产纠纷情况。工作人员考虑到,如果纷争不解决就会到拆迁赔偿可能引发家庭纷争甚至要上法庭解决,这样就会耽误了拆迁良机影响到整个项目建设。了解到这些情况,在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后,该办立即有针对性地派出专人跟踪专人负责,多次深入他们左邻右舍了解历史纷争原因,单独或集中他们一起协调、剖释原因,并提出多种解决意见供他们选择,使他们能按时签订协议书。叔侄之间十多年来还首次握手言和,也避免他们打官司浪费项目建设的时间。
——亲情宣传释怨气。面对无法达成的补偿要求,一些被拆迁户往往选择上访。而此时,拆迁工作人员选择的却是依法拆迁,亲情拆迁,把拆迁人上访的苗头作为“下访”的起头,把拆迁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拆迁矛盾解决在地方。市区白沙街旧城改造项目,拆迁涉及到3位离休老同志,他们对拆迁意见较大,认为旧城改造开发商利润太多,是牺牲了他们的个人利益给予开发商的利润,改造对他们而言,不但得不到实际利益反而要他们外出租屋“流浪”,扬言要上访,让上级部门给他们一个“维权的说法”。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知道后,立即由法规科、综合科组成工作组,专门对老同志进行宣传调解。考虑到老同志年纪大行动不方便这一实际困难,工作组多次上门调解,与他们从“拉家常”开始到拆迁补偿遇到的实际问题,一一向他们详细了解情况,耐心反复宣传政策解释法律法规,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向拆迁人争取逐一得到解决;对没有政策依据、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向他们解释,取得谅解。终于换来了“就看在你们年轻人一次次的登门,我们不上访了,我们签约”这一句令人感动和兴奋的话。
——真情安置解后忧。拆迁不是目的,让城市更漂亮,让群众更满意才是拆迁的最终目的。为此,钦州市加快建设一批拆迁安置房,解决旧城区一些被拆迁的困难户安置问题。今年初,为配合“一江两岸”旧城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市政府专门划拨了土地建设拆迁安置小区。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过程中,作为业主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针对拆迁安置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被拆迁户人的特殊要求,专门设计建设60、80、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的安置房,同时还利用底层和边角用地建设一批杂物房、车库和能满足一些小生产作坊需要的配套用房,以满足不同的被拆迁人的生产、生活、停放生产劳动工具等需要,供不同档次的被拆迁人选择,从居住、就业上切实帮助被拆迁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比如金海湾西大街项目中,就有相当部分被拆迁人是以做烧鸭、豆腐等手工作坊为生计的,甚至有些是以踩三轮车为活的。他们特殊的工作环境注定要有特殊的安置住房和位置。所以,拆迁业主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特别综合考虑他们的实际特殊情况,建设配套用房供他们选择,从根本上解决了被拆迁人的后顾之忧,深受被拆迁人的欢迎、信任、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