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由于措施得力,真正使农民在看病、住院中得到补偿,使一部分农民摆脱了因病返贫的困境。
该县是自治区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三个试点县之一。县委、县政府把它当作一件“民心工程”来抓,建立了“政府领导、卫生为主、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为了增加透明度,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出现,建立了专项专管的“基金监管体系”,采取“双印鉴”操作,并且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参加新农合医疗的农民日益增多。到目前为止,全县参加新农合医疗的农民达58.11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5.17%。 (陈永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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