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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桂林市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启动


2011/3/18 11:25:35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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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在改造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经济结构、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2011年桂林市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启动大会昨日在荔浦举行。桂林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潘永建,副市长周卫出席会议。

    根据自治区安排,今年桂林市将对桂林—灵川—兴安—资源—龙胜,桂林—阳朔—荔浦两条旅游线路的二级公路沿线500米范围内的村镇以及七星区马家坊村进行屋外立面改造,村屯道路硬化、村屯绿化建设;对阳朔县兴坪镇、平乐县大塘口村、龙胜龙脊村进行广西特色名镇名村建设。范围涉及10个县区26个乡镇。

    会议要求,桂林市各县区、乡镇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环境的共担共保。农村住房和项目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风格、统一施工”,要着重解决“建新房不拆旧房,有新房无新村”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当地生活习惯,凸显桂北民居特色。

    会议强调,进行城乡风貌改造要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利民惠民上,把重点放在环境保护、发展集体经济和旅游开发等产业开发上,与农业结构调整进行有效衔接,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通过风貌改造,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增强农村发展后劲。要增强乡村经济的“造血”功能,使农户有稳定的致富项目,让群众真正从改造中得到实惠、尝到甜头。

    据了解,城乡风貌改造将与农村危房改造、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相结合。凡改造的项目必须经过村民同意,不能违背多数群众意愿,群众不愿意做的事情不强求群众去做,损害群众的利益的行为坚决不做。对涉及硬性向农民摊派改造费用的,坚决予以纠正,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利益,决不让民生工程走样变味。

    会议还对2010年度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与会代表还参观了2011年度广西城乡风貌改造示范村荔浦县马岭镇营盘岭屯、小青山村,阳朔县金宝乡门楼村。(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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