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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租车营运将对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2006/6/2 10:12:16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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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日从南宁市政府获悉,从2006年6月5日起,南宁市将对出租车营运加收燃油附加费。

  据南宁市交通局副局长王平洲介绍,根据目前油价上涨幅度和南宁市出租车的经营状况,南宁市政府决定在原有出租车运价不变的基础上,从今年6月5日起,向乘客加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为了缓解燃油价格上涨给出租车经营者造成的经营压力,南宁市出租车第一批燃油补贴资金现已落实到位,每辆车补贴340元,共1225700元。与此同时,南宁市政府要求各出租车公司对补贴情况实行张榜公布,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出租车驾驶员的监督。

  目前南宁市出租车企业由原来的32家重组为9家,公司化经营车辆有1600辆,占市场车辆的50%。

  另据记者了解,为缓解成品油涨价对出租行业造成的影响,广西出台减免出租车行业有关收费的政策。从5月28日起,对出租车实行降低收费标准:交通部门的养路费按规定标准降低20%征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价器检定费从每台170元降为每台100元,对新生产及修理的出租车计价器进行本机检定加收费从100元降为70元;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出租车挂靠车辆管理费由136元/车月统一降为130元/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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