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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房价增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2011/4/2 10:07:40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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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月1日从桂林市房产局获悉,该市已经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目前,有关部门正根据该目标制定相关细则。

    据了解,为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桂林市今年将实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70%的标准,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实际供应量。同时,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和“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的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

    有关部门将严格监管房地产土地开发利用,禁止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对已供应的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在居民贷款上,将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的贷款要求;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

    桂林市房产局一名负责人表示,房产管理部门将加大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盘和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物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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