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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飘窗有隐患


2011/7/13 10:22:51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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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杭州白金海岸项目的两岁幼童坠楼事件,几乎成了全城关注的一大焦点。而幼童坠楼事件,则再次凸显了诸多楼盘高层飘窗所带来的隐忧。

在楼市中小套型以及诸多调控政策的影响下,赠送面积几成楼盘销售中最具吸引力的因素。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想尽各种办法“偷面积”,以便进一步拓展居住空间,利用飘窗显然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偷面积”良策。

业内人士对笔者表示,类似于飘窗这样的设计出现在国内项目中的历史其实并不算长久。飘窗大量使用在户型设计中也是最近10多年的事情。应该说,正是因为飘窗的出现,不仅仅使得视觉上增加了原本就狭窄的室内空间的面积,而且还增添了很多实用功能。“但是最近一两年以来,有关飘窗的设计确实似乎有点过了头。不管是住宅还是书房,凡是有窗户的地方开发商都因地制宜设计了飘窗。可以说是遍地开花。”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为了实用美观,目前不少楼盘都采用了低窗台的飘窗设计。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做法不仅能增大室内空间的采光面积,还能起到宽敞的观景视觉功能。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设计隐患,最近几年以来,包括杭州在内的国内一些大中型城市,均陆续披露了众多触目惊心的高层飘窗所诱发的坠楼事件:2010年6月27日,家住天运花园的12岁女孩和同学躲猫猫,不慎从10楼飘窗坠落;2010年3月11日,在萧山北干街道山河花园小区,一名5岁的小女孩从飘窗坠下身亡;2009年11月21日,家在都市枫林小区的3岁男孩从8楼飘窗坠落,所幸楼下灌木丛救了他一命,只受了轻伤;2009年6月,家住钱塘春晓的一个9岁男孩,和同学在家玩耍时,不慎从6楼飘窗坠落死亡。

对此,中国联合工程第一设计院院长徐磊表示,其实,对于飘窗的具体技术执行指标,杭州市一直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国家《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中明确规定: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米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米。”

如何从规划设计源头杜绝这一现象发生?徐磊认为,设计院在设计中,对于飘窗的设计都是严格遵守上述国家规定的。但是有的业主在装修房子时,因考虑室内美观或者防范意识不足而私自拆除防护栏杆的现象依然非常普遍。“因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加紧制定出限制飘窗宽度以及统一防护设施标准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议开发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优化装修方案,交房时防护措施做到一步到位,避免业主收房后二次装修造成的安全隐患。同时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有义务提醒业主做好防护。”

徐磊表示,其实目前国外大部分住宅项目一般都不使用飘窗。可以说,飘窗的问题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对于凸出墙外的外窗,国外的开发商通常为了防止自然灾害造成的玻璃伤人等突发意外事件发生,而大部分采用玻璃贴防爆膜材料。但是目前在这一领域,国内的开发技术还不成熟,其成本也相对比较高。”(陈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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