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在全县128个村全部建起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积极有效的调解工作,致力于在村屯中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该县村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和调解民间纠纷1356起,调解成功1289起,调解成功率为95%。
该县江口乡六合村过去各种矛盾纠纷频频发生,乡党委政府去年将六合村列为重点整治村。在整治过程中,该村选聘了5名有威信的村民成立调委会。调委会刚成立就碰到了一件棘手事:去年2月,瓦厂屯陆某和黄坪屯唐某为一块菜地差点打起来。调委会主任曾俊榕接到群众反映后,马上组织调解员到现场调解。经了解,这块菜地是陆某1995年开垦的地,2004年,陆去广东打工把地荒着。
2005年春节回来后计划在家种菜,可当他到菜地一看,发现自己的地已被唐某种上了菜。陆要唐把菜拔掉,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唐认为这块地荒着很可惜,且这块地又和自己的地相连,于是就将陆的这块菜地一起种。现在,眼看蔬菜就要丰收了,唐希望等到菜收割以后再归还这块地。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叫来双方坐下协商。调解员指出唐不让土地荒废的想法很好,但应该征得陆的同意;而陆的态度过于粗暴,应当问明情况,与唐商量妥善处理。经过调解,唐同意将菜地还给陆某,陆也主动拿出100元作为补偿……处理了这起纠纷后,参与调解的新手们长舒一口气:“如果不及时调解,这起民间纠纷说不定就酿成流血冲突,成为刑事案件了。”类似这样的纠纷在农村还有很多。如今,鹿寨县凡是建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的村,调委会都能结合本村的特点,开展疏导工作,把矛盾纠纷及时地在村屯内解决。
据了解,鹿寨县每个村级调委会一般在10到15人,调解员都是义务为群众做事,不拿当事人的一分钱。群众都称他们是为民办事的“土法官”。正是这样一支基层调解队伍,使得鹿寨县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去年,该县获得自治区授予的“平安县”称号。(记者赖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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