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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喜获广西首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2006/7/4 9:43:48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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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在桂林榕湖饭店举行向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桂林命名和授牌大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自治区副主席穆虹等参加了授牌授奖大会,并且分别就如何巩固创模成果、深化生态市建设作了讲话。

    多年来,桂林市委、市政府历届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按照“建设园林城,保护山水城,发展生态城”的理念,立足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环境特色,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重点实施了以保护漓江为主线、以“两江四湖”工程为龙头的大规模城市改造建设,营造出山水园林生态城市的新优势,解决了一系列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及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使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张力军在讲话中说,桂林市委、市政府将“创模”工作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紧密结合,用经营环境的理念,做活山水文章,彰显了山水园林生态城市的新优势,提升了城市品位。桂林市不断增加环保投入,结合大规模城市改造,投入数十亿元的资金,高标准完成了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北冲污水处理厂、冲口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工程、医疗废弃物的集中处置中心等环境重点工程的建设,城市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污水处理率、绿化覆盖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均处于西部地区领先水平。在全国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桂林市连续多年领先。

    张力军指出,桂林市在广西率先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无疑是在我国“创模”史上添上了浓重的一笔,对于推动广西、乃至我国西部地区的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我国旅游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桂林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既是一个新的起点,又更多了一份责任。保持这个荣誉,对桂林市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穆虹在讲话中说,桂林市成为广西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后,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建设生态广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把桂林建成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最适合人们居住的国际名城。加快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步伐,为建设生态广西再立新功。穆虹指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桂林市“创模”成功,是国家环保总局对广西环境保护工作的肯定和鞭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生态城市建设,以建设生态省、生态市为目标,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双赢”,构建和谐广西。(记者王贞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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