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以“第一要务”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整合政法资源,在大要案协调工作中下足协调“功夫”,对近年以来违纪违法但尚未受到处理和追究的党员干部进行清查和移送处理。至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和纪检监察机关相互移送和处理的案件89 件,涉及党员干部50人,涉及科级干部18人,取得了良好的综合实效。
为整合办案力量,该县积极创造办案条件,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大要案协调小组,重点在“协调”二字上做好文章:一是加强办案力量的协调。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相互交错的情况,充分发挥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强有力的办案合力和优势互补。二是加强办案手段的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办案手段各异,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和综合运用,取长补短,弥补相互办案手段的不足。三是加强案源取证的协调。各协调部门在办案中,有意识地留心捕捉案源,发现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并加强证据的信息反馈,形成查办案件的有效证据链。四是加强案件信息的协调。各协作部门加强办案工作联系,交流和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联系、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找准突破点,节约办案时间,有效地避免违纪违法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情况发生。五是加强监督范围的协调。对涉及交叉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件和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该移送的不隐瞒,该联合办案的不推诿,做到通力协作。以上做法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严肃查处了干扰和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大案要案,为该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信息员:蒙新庭 董文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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