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宾阳县燃气管理所依法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燃气“黑店”,并对一家屡教不改的经营燃气店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进行登记保存涉案的燃气钢瓶14瓶。
最近,县燃气管理所根据群众报案,获悉新桥镇贵贤村有一家燃气经营店在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燃气,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接到举报后,县燃气管理所立即组织力量前往查处。执法人员对业主吴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燃气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当场依法登记保存涉案的8瓶钢瓶。面对威严的执法人员,吴某连声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先进行有关的培训,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再经营。
同日上午,县燃气管理所对贵坚村周边的多家燃气经营店进行了排查。已多次被责令限期整改的新桥镇大仙圩燃气经营店业主白某,置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仍然我行我素,没有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为严肃法律法规,该所对该店的6瓶钢瓶依法进行登记保存,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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