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桂林市召开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对接推进会议,加快落实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要求今年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在7月31日前开工建设,当年竣工7000套。
今年是桂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高峰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1.72万套,其中廉租住房3800套、公共租赁住房5500套、限价商品住房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3200套、棚户区改造1700套,任务总量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6个百分点。截至目前,桂林市已初步确定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153个,落实项目用地73.11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7959套,除限价商品住房外,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均已100%或超额落实了年度任务,落实任务总量超过自治区下达任务4.41个百分点。
目前桂林市保障性住房任务落实比率较高,但项目前期进展却不尽如人意。会议分析了桂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议要求,各县(区)要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投资补助,要确保规定渠道资金及时足额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和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土地供应方面,要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使用制度,确保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重点抓好项目落地、资金配套和前期报建工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并联”审批形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项目审批环节,切实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此外,会议还强调,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进行一次认真的问题梳理和隐患排查,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确保项目高质量、安全推进。
据了解,4月份,桂林市住房保障办还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保障性住房专项督查活动,对年度任务落实不力,项目进展滞后,没有达到时间节点要求的县区和单位发函督办。(陈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