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南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有关会议上郑重宣布: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已刻不容缓,新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规定要求的,不准施工、不准验收备案、不准销售和使用。
南宁市将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如强化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委托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不得擅自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变更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技术要求的材料设备。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施工图设计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深度的建设项目,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设施,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对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住宅时,应在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所建住宅的结构形式及其节能措施、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
记者获悉,南宁将建立建筑节能的奖惩机制,加强建筑节能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建立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信用考评制度,对拒不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要计入不良记录,同时通过南宁建设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有关部门表示,今后凡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项目,将不得参加南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对于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和表彰。
据了解,南宁市将继续禁止、限制使用落后的建筑技术,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对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牞能耗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坚决予以淘汰。目前南宁市已建立了墙材市场准入机制,要求所有砖瓦及砼砌块生产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条件,凡使用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设备产品目录的企业和个人不予登记备案,对未登记备案、未取得登记备案证书的,工商部门不予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和通过工商年检,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通过实施登记备案制度,全市80%的砖瓦及砌块企业进行了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5年来,南宁市区建设工程实际使用新型墙材比例逐年提高,在2005年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