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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水司安全文明施工


2006/7/13 16:41:05   来源:广西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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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建设网  通讯员李翔报道   桂林市水司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把施工过程中的监控、管理关,力求杜绝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打造优良安全文明现场,树立企业良好外部形象。


      今年,在原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桂林水司又增添了几项新的措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每个环节都落到实处,。一是对工程预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管道工程,要求施工现场必需悬挂工程施工宣传横幅,并树立工程概况简介宣传牌。如临时管道沿路面摆设时,必需用荧光材料在临时管道上喷涂警示用语和文明施工用语,道路路口弯头处喷涂警示标志;二是统一制作800多个新型专用塑料围栏,围栏要求色彩鲜明,印有标志,并喷涂各施工部门标志;三是施工工作流程按照有关要求的工序进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手段进行管道封堵,封堵后不允许杂物或污水流入新敷管道中;四是工程结束或暂时不施工时,施工单位管线埋设好后要及时回填,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场。剩余的建筑材料、配件及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同时对道路进行清扫、冲洗,且所有清场工作要求在一周内完成,防止污染市容;五是项目管理中坚持巡查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做好现场跟踪督促检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日记,及时了解施工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六是利用每周的工程例会,点评各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相应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由于措施得力,过程监控严格,制度落实到位,桂林水司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安全文明施工效果明显,施工现场动态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责编:韦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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