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钦州日报报道 经过两年多的清欠工作,截至今年6月6日,钦州市共清理完成了393项建设工程,解决拖欠工程款15904.78万元,总清欠率为83.09%,达到了广西区清欠办的标准。
为防止发生新的拖欠,钦州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
一是严格把好项目业主准入关,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凡资本金不落实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不得进入招投标活动。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若不按合同约定结清甚至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不予办理报建手续;
二是把好施工企业准入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是把好房地产企业准入关。对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不予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四是推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五是建立项目信用跟踪制度。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采取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公布于众的办法,促使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及时偿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