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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整治市容市貌动真格


2006/7/14 15:26:31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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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记者在来宾市逛街,车水马龙的街道难见塞车现象,多样别致的绿化带常是花红树绿,宽阔笔直的马路处处干净如新,走在街上,路畅了,气顺了,心悦了。街上一位老者感慨地说:“来宾市从来没有这样干净整洁。这要感谢市委、市政府整治市容市貌动真格——达不到规定要求市政管理局领导班子辞职。”

  建市3年来,尽管来宾市投入了巨资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原来起点底、规划差,加之缺乏城市管理经验、到处动土施工等因素,“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就成了来宾街头的写真。

  今年4月,该市领导痛下决心,要求市政管理局制定并严格实施《市容市貌责任岗管理规定(试行)》,并提出,如果达不到有关的要求,相关责任人连同局领导班子集体都须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辞职。

  就这样,来宾市把市区主要道路分为五个责任岗位。每个岗位的第一责任人都由一名市政管理局的局领导担任,并要求各自负责的责任区要达到8大维护管理标准:即无违章占道、跨坎经营和乱挖掘现象;运输洒落物在两小时内得到及时处理;花带整齐干静,路段内花带明显的垃圾不超过20处;行道树树池无残缺、无杂草丛生、无垃圾堆积;环卫保洁达到等级标准;路灯亮化率达95%以上,一般故障在两小时内得到修复;人行道单车、摩托车按划线停放,无其他机动车停放;井盖、雨水箅缺失的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

  《规定》还对责任人的处罚作了十分严厉的规定:若同一位市领导三次检查中,存在的某一突出问题仍然继续存在的,局领导班子集体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辞职。在局领导督查组每月月末的考核检查中,第一个月不合格的责任岗,给予通报批评,对第一责任人、责任人每人扣罚500元;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责任岗,市政管理局党组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第一责任人每人所交的风险抵押金全部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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