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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政府批复《桂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06/7/21 9:55:22   来源: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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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政府最近批复了《桂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这是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后,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的第一个专项规划,将成为我市从现在至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依据。

  桂林是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性质对城市园林绿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桂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为近、中、远三期规划,总体目标是,以市域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及水源林保护区为生态基底,山岳型公园、大型综合性近自然生态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滨水公园绿地以及城市内部自然生态保留地为主体,实现总量达标、结构布局合理、综合功能优化,创建城景交融,山、水、公园三位一体的城市绿化特色,即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的山水生态园林城市,完善城市自然生态调节功能,形成近自然的绿化景观。

  绿地规划首次限定了城市“绿线”,即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主要干道、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居住区绿化、庭院绿化、绿化隔离带、江岸、湖畔、城市出入口、景观敏感地段、铁路沿线都被纳入“绿线”控制范围。“绿线”管理的重点部分,将按照国家有关城市“绿线”的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与城市建筑、道路的“红线”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绿化建设用地,“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市政府同意《桂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同意绿地规划确定的“一带”、“两江”、“三楔”、“七组团”的复合绿地结构布局和规划划定的各类绿地“绿线”,并要求桂林市及驻桂单位严格执行绿地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共同努力把桂林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同时,要做好园林科技工作,使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和建设突出山水城市特色,突出城市自然生态美和城市园林绿化的诗情画意,营造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文化艺术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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