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文彩云)昨日下午,南宁市召开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市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据悉,对特困户将实行每户5000元,困难户2200元,一般农户1000元的标准补助。
今年南宁市进入主汛期以来,南宁市各县区也都形成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其中,上林县、宾阳县受灾损失较重。据统计,7月18日前后几天的特大暴雨,造成了南宁市12个县区81个乡镇873个村屯92多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65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约1亿元。
据悉,南宁市今年对全倒房户执行的补助标准,给予困难户和一般农户补助标准都比自治区的补助标准高出200元,即:困难户2200元,一般农户1000元;对五保户、特困户的补助标准跟自治区的标准一样,即每户5000元。补助资金将由市、县两级各半分担,每个全倒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确保灾民在2007年元旦前入住新房。
南宁市副市长唐济武在会议上说,当前,迅速核准灾情,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是南宁市灾后救助的当务之急。据介绍,灾民的吃饭问题继续按照实物救助的原则办理,对转移安置地城镇和农村灾民,每人暂供一个月的成品粮15公斤;如果一个月后确实没有生产自救能力或无生活着落的灾民,经核实审核后城镇居民纳入低保;农村灾民没有低保的仍按每月15公斤成品粮的标准继续供给,直到进入冬令春荒生活救助。
对于灾民因洪灾确实缺衣少被的,将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转移安置灾民的临时住房,将采取集中搭建救灾简易房、分插安置、投亲靠友等办法解决;而灾民就医,则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给予救助。
此外,会议还要求8月初要完成各类水毁工程设施的修复。力争在7月底、8月初完成各类水毁工程设施的应急修复任务,保证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