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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对个人买单公家付帐虚假报销行为说不


2006/8/7 7:29:29   来源:资源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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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资源县纪委监察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于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这一热点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全面规范了机关单位财务公款报销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资源县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虚假发票报账问题,禁止任何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禁止通过这种手段滥发补贴奖金、旅游观光、请客送礼、挥霍公款。该县税务、工商、经贸(商业)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管理、发放和开具发票,填写发票内容必须真实,禁止变更内容,禁止涂改、撕毁、转让、代开、买卖发票,如有违反,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县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财务收支管理,严格发票报销程序,规范发票报销凭证,严禁用虚假发票报帐。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即变更品名、金额、涂改等)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税务、工商、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经常加强对发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另外,该县还建立整治虚假发票举报查处制度。对检举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的每一个举报电话、每一封举报信都做到登记在册、认真核实,对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重点立案调查,坚决查处。(信息员:钱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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