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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南宁确定灾民建房补助标准


2006/8/9 9:08:19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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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西频道8月8日电 据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政府获悉,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让灾民在2007年元旦前全部搬入新居,日前南宁市已确定了给灾民建房的补助标准。

    据了解,根据各地的灾情、倒房的数量和财力等实际,自治区补助标准为:特困户(含五保户和无自救能力的残疾人家庭)每户原则上补助5000元;一般困难户每户原则上补助2000元;一般农户每户原则上补助800元。在自治区补助的基础上,南宁市、县两级政府再按照全倒的“五保户(含特困户)每户5000元、一般困难户2200元、一般农户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即:全倒五保户(含特困户)每户可获10000元,一般困难户4200元,一般农户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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