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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实施“阳光热线”考评暂行办法


2006/8/22 7:55:22   来源: 桂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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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桂平讯  为了进一步办好“阳光热线”,今年春以来,桂平市实施“阳光热线”考评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每季度对上线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上线节目的筹划情况、热点问题材料的准备情况、到达电台直播间的情况、现场答复听众提问的表现、群众对解决和处理所投诉问题的满意程度等六个方面,由市纠风办、市直机工委、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具体负责组织考评。

    通过集中收听上线录音,查阅上线签到表、群众投诉登记表、调查处理问题反馈书面材料等方式,对上线单位进行综合评定,从中评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再由上述单位领导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全市通报。

    以此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把“阳光热线”办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线”、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的“监督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线”。(信息员:黄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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