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申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工作,8月28日通过了由自治区环保局组织专家组通进行的考核验收。
当天上午,专家们先后对阳朔镇的石板桥村、高田镇的历村进行了考察,并察看了在去年底投入运行的阳朔污水处理厂。
在验收会上,阳朔县领导汇报了从2001年开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以来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在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林业,提升自然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水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近年来,阳朔县先后获得了“全国城镇建设示范点”、“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县”、“全区县域经济进步奖”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等多项荣誉称号。2002、2003年,共完成退耕还林35000亩。他们还实施了《无公害水产品标准生产示范区》项目。目前,县城公用绿地面积达到了27.8万平方米,人均达到11.1平方米。该县通过发展生态旅游推动了旅游业全面发展,去年全县旅游收入达到5亿多元。因为污水处理厂的投入使用,使县城的污水处理率达到70--80%,在全区和全国都处于领先水平。
专家们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26项指标逐项核对,形成一致意见:通过对阳朔县申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的初审。
此次区级初审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委托自治区环保局进行的。自治区环保局将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初审情况和意见,国家环保总局还要进行最后的审核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