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对消防违法建筑和违法工程的查处力度,及时制止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合浦县决定自8月下旬起利用45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违章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治理范围是违章建筑和违法工程,治理重点是未经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仍在施工和使用的厂房及其它建筑,以及全县未经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仍在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综合楼、商住楼等建筑;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以来,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建筑使用用途后未经消防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项目及其它违章建筑和违法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