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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东门镇“十一” 起实施《城管规定》


2006/10/13 8:32:29   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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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扶绥县东门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由镇政府提出的《扶绥县东门镇城镇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东门镇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因此,先后被确定为自治区小康示范镇和全国重点镇。为了加强本镇的城镇管理,进一步推动城镇化进程,该镇政府经过深入的调研,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精神,起草了《扶绥县东门镇城镇管理暂行规定》,并在东门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形成决议提交大会审查。当日,来自全镇各条战线的67名人大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该《规定》,这标志着该镇的城镇管理工作从今年10月1日起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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